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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垃圾处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谁出?从哪出?
深圳建筑废弃物治理的计价逻辑已从“末端处置”转向“全链条管控”。
2026年1月1日起,深圳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必须按新版计价规则将建废治理费用全面纳入造价。
通常由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建设单位统筹并保障费用。
深圳项目按《建筑废弃物减排技术标准》SJG 21-2025,开工前编处理方案,报监理审核;设计单位同步编减量减排设计专项说明。
从工程造价工作全流程角度梳理要点如下:
阶段一:招标控制价编制
✅1.确认项目适用计价规则。 核对资金性质(国有/集体/社会)和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6年1月1日后国集资金项目必须执行新版标准。
✅2.按五类建废分别列项,不得混项:
📌渣土/泥浆/拆除废弃物的挖装和外运列进分部分项;
📌处置费列进工程建设其他费;
📌施工/装修废弃物的外运与处置列进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
✅3.减量化措施单独列项。 深化设计优化、永临结合、周转材料复用等措施费用,在措施项目清单中体现。
✅4.关注排放限额对造价的影响。
📌深圳示范项目减排指标:新建工程每万平方米排放不超过150吨,装配式工程不超过100吨(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和拆除废弃物)。
📌新建普通建筑施工现场废弃物限额为每万平方米300吨,装配式建筑每万平方米200吨(不含渣土和泥浆)。
📌排放限额直接约束外运量和处置费上限,编制控制价时需据此校核。
✅5.综合利用产品价格取定。 鼓励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价格纳入建设工程材料造价信息清单。
📌深圳要求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带头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再生骨料、再生砖等产品的计价可按信息价或市场询价取定。
阶段二:合同签订
✅1.合同明确减量要求与违约责任。 建设、施工单位应在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建废减量排放的要求和措施,以及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应违约责任。
✅2.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保障。 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3.处置费结算路径确认。 渣土/泥浆/拆除废弃物的消纳处置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结算。
📌合同中明确由建设单位直接对接消纳场所,还是由施工单位代付后结算。
阶段三:施工过程
✅1.电子联单驱动的计量体系。 深圳实行电子联单管理制度,每批废弃物的来源、种类、数量、承运车辆、路线和消纳场所均进入智慧监管系统。
📌电子联单记载的分类情况和数量是核收排放费和结算处置费的法定依据;
📌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数量与可能排放量明显不一致的,按其应缴未缴部分加倍收取排放费;
📌运输建废不能提供联单的,按其数量加倍征收排放费。
✅2.出场称重与台账管理。 车辆出场需冲洗、称重,电子联单随车流转。
📌造价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按月汇总联单数据,形成分类、分品种的排放量统计台账,作为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支撑材料。
✅3.就地利用的计价处理。 渣土用于场内回填、废弃混凝土破碎后作再生骨料或垫层的,减少的外运量和消纳费应在结算中相应扣减。
📌就地利用产生的破碎、加工机械费用,可通过计日工或补充清单项计价。
✅4.过程纠偏。 当实际排放量接近排放限额时,需启动纠偏机制。
📌通过加强分类、增加就地利用或调整施工方案控制排放量,避免因超限引发处罚或额外处置成本。
阶段四:竣工结算
✅1.联单台账与结算量核对。 以电子联单累计数据为基准,核对实际外运量、处置量与合同工程量偏差。
✅2.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核实。 通过检查工程使用综合利用产品的部位、用量统计资料、进场检查验收记录及相关证明文件核实。
✅3.减量化措施费结算。 措施项目清单中单列的减量化措施费,按实际实施情况结算。
✅4.处罚费用的责任归属。 因违规排放、未按核准内容处置等产生的罚款。
📌属于施工单位责任,不得计入工程造价;
📌因建设单位原因(如未及时提供消纳场所信息、变更处置要求)导致的额外费用,可另行协商。
全过程核心风险与造价管控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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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 |
造价影响 |
管控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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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额度超标 |
超限部分无法外运,导致停工或改用高成本处置渠道 |
设计阶段即校核排放限额,施工阶段动态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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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联单缺失/不符 |
加倍征收排放费,结算量不被认可 |
要求施工单位每日核对联单,造价人员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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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排放 |
单位罚3000元、个人罚200元,罚款不得入造价 |
合同明确分类要求,现场设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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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核准排放 |
处10万元罚款 |
开工前完成排放核准,造价人员确认核准证已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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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现场监管员 |
处3万元罚款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应包含监管员人力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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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倾倒 |
单位罚10万元、个人罚1000元 |
结算时核验消纳场所备案证明及电子联单终点 |
工程价全流程速查清单:
✅招标控制价编制阶段:
📌□确认适用计价规则(2026.1.1后国集资金项目适用2025版);
📌□渣土/泥浆/拆除废弃物:挖运进分部分项,处置费进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参与建安下浮;
📌□施工/装修废弃物:在安全文明施工费清单部分单列外运与处置项,标明不可竞争;
📌□减量化措施:在措施项目清单列“建筑废弃物减量化措施”独立项;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部分足额计取,含智慧工地-建筑废弃物管理、环境保护-碳排放控制;
📌□ 根据排放限额(新建150吨/万㎡,装配式100吨/万㎡)校核施工/装修废弃物外运量上限。
✅合同签订阶段:
📌□ 明确减量排放要求及违约责任;
📌□ 明确渣土/泥浆/拆除废弃物处置费的结算路径(建设单位直付/施工单位代付后结算);
📌□ 明确就地利用的扣减规则和破碎加工费计价方式;
📌□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50%。
✅施工与结算阶段:
📌□ 以电子联单累计数据为外运量和处置量的结算基准;
📌□就地利用量从外运结算量中及时扣减;
📌□减量化措施费按实际实施情况结算;
📌□行政处罚罚款由责任方承担,不得计入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