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建筑垃圾为什么总跟“涉黑”沾边?

时间:2026年10月08日信息来源:@三正-环卫之声 点击:次

  【文章导读】

  拉萨一纸公告,把建筑垃圾处置推到了扫黑除恶的前排。不是西藏多事:近五年公开判例里,“清运票”“协会巡逻队”“稽查队”轮番登场,获利从上千万到四千多万。黑恶是症状,消纳缺口和监管缝隙才是病根。管工地、管运输的同行建议细读。

  2026年10月5日,《西藏日报》报道了一件事:自治区住建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三个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以及建筑垃圾处置。

建筑垃圾为什么总跟“涉黑”沾边?

  前两个好理解,围标串标、强揽工程,都是工程领域的传统"重灾区"。第三个多少让人愣一下:建筑垃圾处置,一个跟"拉土"沾边的活儿,怎么就跟涉黑涉恶写进了同一份公告?

  其实熟悉这个行业的人都清楚,这不是西藏的特例。把近几年公开宣判的案子翻一遍会发现,建筑垃圾——尤其是渣土清运——恰恰是住建领域出"霸头"最多的环节。

  01 钱是两头收的

  先算账。一车渣土从工地出来,工地付一笔清运费;到了消纳场,按吨位再付一笔处置费。表面看是两头付钱,可对握住"通道"的人来说,两头都是收入——垄断了清运,运价自己定;控制了消纳,倒哪、倒多少、收多少,也是自己说了算。

  更别说渣土还有资源属性:回填工程要土,低洼地要土,干净的渣土是可以卖钱的。一头收钱、一头卖钱,中间还是现金交易、随装随走,账面上几乎无痕。

  利润高、现金流好、难追溯——这三个特征凑齐,黑恶势力闻着味就来。

  02 门槛不在技术,在"路子"

  清运渣土需要什么技术?基本不需要,一台车、几个司机就能起步。所以这个行业长期是低门槛、散兵游勇式的竞争。

  但进门容易,干下去难——真正决定生死的不是车,是"路子":工地进不进得去,路线批不批得下来,夜里几点能跑,被查了怎么摆平,倒到哪块地不挨骂。每一环都绕不开人和关系。

  技术门槛低、行政依赖高,意味着竞争的核心不是"谁服务好",而是"谁更摆得平"。当摆平的方式从请吃饭升级到打恐吓电话,暴力就有了用武之地。

  03 消纳缺口,是长"霸头"的土壤

  第三层最要命:合法消纳场太少。

  城市扩张这么多年,建筑垃圾一年比一年多,可规划里的消纳场、资源化设施,落地速度普遍跟不上。合法场地少、距离远、收费高,偷倒就成了行业常态——倒一次省下的钱,够交好几回罚款。

  偷倒要"安全",就得有人放风、有人挡检查、有人摆平土地。这个"摆平"的生意,最容易长出有组织的力量。这些年查处的偷倒案,背后很少是孤立的个体,多多少少都有"熟门熟路"的人在对接。

  04 判过的案子,剧本都一样

  杭州滨江区:沈XX等31人强制清运人员挂靠指定公司、购买"清运票",成立巡逻队,打着"城管志愿者"名义在路上拦车查票,垄断清运四年,攫取非法利益至少1300余万元,2019年一审宣判,最高获刑24年。

  浙江嘉善:一个"城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协会",会长张XX组织巡逻组24小时轮班,看见非协会车辆就拦截、恐吓、打砸,还借行政举报排挤对手,收管理费等500余万元,2019年二审维持原判,主犯获刑12年——西藏公告里专门点名"以协会或商会名义收取保护费",这个剧本是有原型的。

  湖南桃源:莫XX等32人为垄断渣土运输成立联营公司,还私设"稽查队",巡查工地、拦车、阻工,基本控制县城区渣土运输,非法获利4400余万元,2019年12月宣判,主犯获刑18年。

  内蒙古包头:刘XX等11人取得"有偿清运权"后,把行政授权当成排他特权,2003到2018年间对其他拉运车辆拦截、扣押、罚款,强占青山区建筑垃圾清运市场,2020年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四个案子横跨浙江、湖南、内蒙古,时间从2014年一直排到2018年之后,剧本高度一致:不碰技术、不做服务,只管"路口"。谁掌握了拦截和举报的能力,谁就掌握了市场。

  05 光打不够,得把口子理顺

  扫黑除恶能把霸头清掉,但只要土壤还在,新的还会长出来。土壤是什么?消纳缺口、审批黑箱、低价中标后靠偷倒回本。

  工具箱里这几年确实多了几件东西:浙江龙泉上线装修垃圾线上预约清运,电子转移联单让来源去向都可查,把"路口"从人管变成系统管;河南发布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补充定额,把再生产品进市政工程的价格算清楚,需求端打开了,消纳才有出口;各地规划的资源化设施,也在逐步补上合法处置的短板。

  说到底,把"关系门槛"换成"技术门槛",把消纳的口子开够、开明白,靠暴力寻租的空间才会真正缩小。

  拉萨的这份公告,与其说是扫黑除恶的新动作,不如说是又一次提醒:建筑垃圾这个行业,光有车不行,光有罚也不行——规矩得跑在"江湖"前面。

  【主要信源】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集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2026年9月15日发布);《西藏日报》2026年10月5日报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沈叶军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9年一审宣判,浙江法治报等公开报道)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张清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9年4月二审宣判)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莫大力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9年12月30日一审宣判,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刘福贵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20年11月2日一审宣判,内蒙古新闻网报道)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